:::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主旨: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人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本局108年8月30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081025875號函、108年9月23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081088629號函及108年10月4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081151653號函等歷次函釋諒達。
二、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110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宣導圖卡及流程圖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請貴校(園)配合推廣月(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運用旨揭圖卡推廣及宣導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或運用自製宣導品(例如:宣導摺頁、海報、「懶人包」、關心小卡、書籤、便利貼)或其他方式,提供教師簡單易懂之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相關資訊。
三、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專任及代理教師(以下簡稱教師)。
(二...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D號函 辦理。
二、旨揭辦法修正重點摘述如下(詳參附件):
(一)刪除育嬰留職停薪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之規定;將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納入得申請留職停薪情 事(修正條文第4條)
(二)修正留職停薪教師於寒、暑假復職,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始得以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及其認定有疑義時之處理程序。(修正條文第5條)
(三)修正提前復職或延長留職...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4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100867996號函
主旨:因應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改定於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110年7月12日南市選一字第1103150154號函辦理。
二、請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於安排該學期行事曆時,若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18日(星期六)等2日遇有校慶、運動會或其他活動時,宜斟酌改期辦理。
(二)原同意洽借之投開票所,於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繼續設置為投開票所。
(三)鼓勵所屬教職員(原受推薦者)於110年12月18日(星期...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110年6月23日府人給字第1100769824號函
主旨:行政院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本(110)年 7月1日起實施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措施(加 發2成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0年6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594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於本年5月6日院會提出「少 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其中育 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下簡稱育嬰留停津貼)由現行6成薪提 高至8成薪,外加之2成薪並由中央全額負擔,軍公教人員 亦一體適用。
三、為落實前開政策,自本年7...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