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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10-31 | 點閱數: 96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0月25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11377183號函 主旨: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規定,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10-25 | 點閱數: 91
詳如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10-07 | 點閱數: 153
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5日府人考字第1111296851號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91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        三、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10-07 | 點閱數: 89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以臺教人(四)字111420251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114202513D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附件各1份。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08-23 | 點閱數: 149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3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110992523號函 主旨:有關本局所屬教職員工出國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7月28日府人考字第1110948471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函釋,本府109年3月19日府人考字第1090362238號函說明三依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訂定之出國規範停止適用,故有關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規定,疫情期間各類人員平日、假日出國均應事前向服務機關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審慎評估後予以准駁,至因公出國部分,仍依原申請程序辦理,合先敘明。...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06-20 | 點閱數: 96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6 月 15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14200873D 號函辦理。 二、檢附相關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1份。
宣導 蕭夙君 - 人事 | 2022-02-18 | 點閱數: 158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111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經公開徵選續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承作,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2月9日總處給字第11140002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一份。 二、相關資訊登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或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如有需求可逕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市話免費撥打:0800-036-599、付費撥打:02-2162-6201。   
宣導 蕭夙君 - 人事 | 2022-02-18 | 點閱數: 280
主旨:檢送111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宣導圖卡及流程圖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復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2點規定略以,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應適用前開辦法所定之支持服務。 三、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請貴校(園)配合推廣月(自2月10日起至3月10日止)運用旨揭圖卡推廣及宣導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四、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專任及代理教師(以...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02-18 | 點閱數: 194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0818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一份。
轉知 蕭夙君 - 人事 | 2022-02-18 | 點閱數: 118
主旨:有關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暨專設幼兒園年滿40歲以上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費,自111學年度起,調整為每2年補助1次,每次最高新臺幣4,500元,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9年7月22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090846129號函計達。 二、檢附健康檢查補助費申請表(附件1)及健康檢查管制名冊(附件2)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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